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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久活法则:早期创业千万别拿这五种钱

作者:创业网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3-12
这个就是个很典型的一个在开始的时候就拿了可能不该拿的钱,导致了后面整个事情都陷入一个非常被动的情况, 甚至公司的没落和倒闭。
  创业大热,早期投资大热,我辈幸甚,国之幸甚!
  
  不过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最近碰到不少创业者,可能在去年或者前些时候很开心的拿了所谓的天使投资,最近发现出事了,出大事了,进退两难,焦虑的睡不着,抽象出来个案例。
  
  “隔壁家小王去年第一次创业,有个传统行业老板老刘很看好小王,投资小王一百万,这个本来是好事, 唯一的问题就是但占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小王开始没在意,觉得自己初次创业,没有经验,没有资源,有人愿意出钱,还愿意让自己占股份觉得也不错, 这个肯定比上班强。一年以后当公司做的稍有起色,团队成员信心满满, 觉得美好前程尽在掌握, 准备去资本市场融资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股权结构有问题, 根本不可能融到钱。 然后尝试去和老刘谈, 希望能出让股份,或者给团队股份, 但沟通的结构并不理想。 老刘提出一个方案, 可以出五百万把这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买回去, 其他不考虑。而公司也马上面临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真是愁死小王。”
  
  这个就是个很典型的一个在开始的时候就拿了可能不该拿的钱,导致了后面整个事情都陷入一个非常被动的情况, 甚至公司的没落和倒闭。
  
  那到底哪些钱不能拿呢,简单总结了下,不一定完全,只是抛砖引玉。
  
  1. 不平等条款如果在投资协议中,出现超额股份、不正常对赌、各种严厉监管等的条款,要么就是和投资方进行协商,要么可能就要考虑投资方是否合适。
  
  这种不平等条款可能会在中后期对企业产生非常致命的伤害。早期创业者还是必须对公司拥有彻底的控制权才能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
  
  简单说, 早期投资超过30%股份,对赌收入、利润,如果委派财务等这些不平等条款, 可能就需要特别当心了。
  
  2. 借资源之名占便宜的有些投资方可能在投资前许诺种种资源,比如‘xxx领导很熟’,’某某公司CEO很熟’,‘xxx流量肯定帮你导’等等, 然后希望估值等打折,甚至极低的价格进入。
  
  可能这些资源非常靠谱,公司非常需要这些资源, 但是在这里建议宁可在这些资源兑现之时再给与打折,否则一旦完成融资流程,就会处于一个很被动的位置。
  
  所谓的资源除非是这个承诺的人自己个人的资源, 如果只是公司的资源, 十有八九这个事情不太好操作。
  
  3. 小股东的身份,大股东的权利有些投资方小股东的身份,但是在公司决策、资金使用、人员任用等方面都是大股东权利,甚至一票否决权。
  
  那创业者可能就是一个类似打工的角色,对公司而言毫无益处。
  
  因为在很多投资协议里, 会隐藏很多这样的条款, 然后加上有些投资方就是强势和霸道著称, 可能面上是个小股东, 但因为这些条款可能会卡的整个团队特别难受。
  
  4. 战略意图太明显有些大公司、甚至行业领先公司经常进行一些早期投资,会有非常明显的战略意图, 比如不能和几个竞争对手合作,在某些业务上必须有要和他们进行紧密合作。
  
  这种决策比较难,主要要考虑的还是自己公司的业务是否真需要这么一个’干爹’。
  
  但我觉得,在创业企业早期还是不建议战略投资,在需要一些战略资源的时候宁可用现金去购买,可能会更合算:),举个例子:某知名搜索网站在投资公司时,都是签订框架协议保证未来n年带来多少流量,并将流量折价成为投资款。或者要求投出去的现金,必须有多少用来购买该搜索平台广告。因为一些去市场上也能购买到的资源而拿了战略投资的钱,从而使自己的公司失去了很多可能性和合作机会是得不偿失的,过早的站队的会给早期创业公司带来发展上的掣肘。
  
  5. 官僚机构这种看公司,如果是想做件大事的创业者建议就直接PASS吧,各种官僚的流程烦到你死,非常耗费早期创业团队原本就很紧凑的人力和精力。目前碰到的绝对不能拿的钱大概是这些。
  
  这里还需要补充一下,不仅有些钱拿了烫手,有些TS(投资意向书)也需要经过思考和判断才能接受,否则也会有不少坑等着你。
  
  1.信息盗贼某些机构的投资人或者EIR(入驻企业家)本身也处在一个相对机动,随时可能参与创业的状态,少部分在投资机构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好的创业方向或者是解决方案。本着尽职调查获取创业者的一些底层逻辑、核心数据、核心合作伙伴等信息,图谋复制新业务或者改进原有业务。诚然创业者的确很难分辨这样的情况,所以尽量寻找有信任背书的机构或者投资人是规避这种情况的办法。
  
  2.价格操纵使用高报-尽调-低报的手段,让创始人错失最佳融资时机,举例:A机构报价一亿的估值,B机构突然杀出,报价1.5亿的估值,TS条件十分优厚,承诺SPA签完立即打款,签完TS后,尽调一直拖到排他期结束,然后突然压低报价给出了7000万,并且SPA条款变得严格很多。
  
  这样创业者就会非常被动,之前的给过的TS也有可能不会继续推进或者比较犹豫,白白浪费了最好的融资时机,最后可能只能委身于这家善于在竞价环境中制造信息烟雾弹的机构,价值遭到低估。
  
  3.Drop大王一些机构或投资人出TS比较随意,可能见你的当天就直接给你TS,而且他们的TS条款非常简单(TS本身也没法律效力),甚至价格都没填,只填了排他期。这也正是他们想要的东西——排他。通过排他期限制你和其他机构接触,这么随意的发TS只是为了占坑而已,如果他们不喜欢,到时候再drop你的TS。
  
  一般比较在乎声誉的机构都不会贸然出TS,很为TS的drop率也会影响机构的口碑,所以一般这样的机构喜欢出NDA(保密协议),NDA是不具有排他性条款的。
  
  小结
  
  创业初期千万不要以为, 我是小创业者,有人愿意出TS给钱就不错拉,哪还想的了这么多,切记拿到正确的钱才能帮助公司在资本的催化下快速发展,所以一定要甄别正确的钱和TS,否则之后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反而会拖累公司的发展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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